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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係一個傷心嘅一個月。好多以前發生咗嘅事,令好多人一直都好多嬲,不憤,怨恨咁過。不過今年有啲新嘅諗法,分享下少少。

假設,有一件事發生左,佢傷害左我。咁多年黎,我都好嬲好唔開心咁過。可能嘅原因係,因為我覺得,如果我唔係咁唔開心,咁嬲住過嘅話,我就會忘記佢。我忘記佢,歷史嘅洪流就會沖淡佢,依件事就會被忘記。如果我唔記得,我就會係加害者嘅幫兇,因為兇手就係想我唔記得依件不義嘅事。我覺得兇手要落地獄,我唔寬恕佢嘅話,佢一定要落地獄。佢依家仲唔俾我講佢壞話,佢心虛,我要同佢作對。因此,我要嬲住咁記住佢,去證明自己係一個正義嘅人。

我覺得依啲諗法都無可厚非,不過諗真啲,依啲係唔合理嘅信念,因為邏輯上唔通。

第一:傷害係一個過去嘅自己。一路嬲住,個傷害就係一路都係到,一路傷害現在同未來嘅自己,好似打機中毒咁,日日扣血。嬲傷害嘅,仲要係你嘅心。你嘅心好寶貴,實左黑左好難好番。(遲啲可以講下黑左實左嘅心有咩唔好。)

第二:我忘記佢,同寬恕佢,係兩個唔同嘅動作。寬恕佢,係唔俾佢再傷害我。仲有,我大量過佢,我勁啲,我都唔會俾佢再傷害我。

第三:從行動推測想法,兇手根本唔想你唔記得佢,你唔見好多動作嘅咩?我估佢真心唔想。黑社會濕你一獲,日日都想你記得佢打得你咁金,要你驚。

第四:我唔可以送人落地獄,得耶穌可以判人罪。我寬唔寬恕佢,同佢落唔落地獄,係冇關嘅。(當然你大愛啲可以幫佢祈禱等佢唔使落地獄,咁就個人選擇啦)

第五:我係正義嘅人,我覺得唔係對事情有判斷同有義怒咁簡單,而係日日對人對同事對家人,有冇愛,有冇守規矩。

綜合以上各點,因此我依家嘅諗法係:如果有啲咁嘅事,我會話:當時咁做你係唔啱嘅,不過我唔會嬲,因為我以經寬恕左你。我都會記住,都會係歷史故事咁話俾人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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